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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
  • 时间:2014-6-5 15:32:52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一、入互联网条件

公司员工如有因工作需要访问互联网的,应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上网需求,由部门经理签字后,经信息技术部审核,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即可开通互联网功能,同时签署《互联网网络使用安全责任书》。

二、使用互联网资源应遵守的原则

1、所有使用互联网资源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帐号加强管理,防止他人盗用。员工也不得把帐号转借他人,如出现他人使用帐号造成违法后果,帐号所有者负有责任;

2、公司禁止任何员工使用代理接入互联网,不得以不真实的身份使用互联网资源,不得盗用他人账号、IP等使用网络资源;

3、上班期间,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;

4、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准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活动,不得宣传邪恶思想,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利益的非法出版物或虚假新闻,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内容;

5、使用互联网资源的员工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负责,不得在公司网站和论坛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、散布计算机病毒、传播黑客程序;

6、禁止任何网络用户攻击或非法侵入公司服务器,破坏网络设备,禁止任何网络用户泄漏公司机密。

三、日常监督管理

1、公司企管办会同信息技术部不定期对员工上网情况进行抽查;

2、员工有未经签批私自使用互联网资源的,发现一次直接取消上网权限或调离本岗位;

3、员工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,将按公司《人力资源管理规定》处理,如再次违反规定,直接取消上网权限或调离本岗位,情况严重者,对国家或公司造成危害的,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。

四、其他

在发生紧急事件时,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,信息技术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:

1、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;  

2、隔离或关闭相关的服务器或网络设备;

3、断开和局域网或互联网的连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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